生物多样性 ›› 2026, Vol. 34 ›› Issue (2): 25463. DOI: 10.17520/biods.2025463 cstr: 32101.14.biods.2025463
• 保护与治理对策 • 上一篇
刘海鸥1, 郝志明3, 杜乐山1, 刘文慧1, 李子圆1, 刘蕾2*
Haiou Liu1, Zhiming Hao3, Leshan Du1, Wenhui Liu1, Ziyuan Li1, Lei Liu2*
1 Chinese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, Beijing 100012, China
2 Foreign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Center,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, Beijing 100035, China
3 Academy of Forestry Inventory and Planning,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, Beijing 100714, China
摘要: 依据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第15次缔约方大会(COP15)决议, 全球环境基金(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, GEF)于2023年8月正式设立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(以下简称“框架基金”), 旨在为发展中国家落实《昆明-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》(以下简称《昆蒙框架》)目标提供增量资金支持。研究表明, 2024年2月框架基金启动首期规划, 共安排资金2.016亿美元, 经过三轮筛选支持了41个国家的40个项目。从项目分布来看,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获批项目资金占比最大, 达到43%。从项目规模来看, 框架基金资助项目的中位数资助额为390万美元, 显著低于GEF第八增资期生物多样性重点领域项目的中位数930万美元, 反映出当前阶段框架基金资助项目规模相对较小的特点。从资源分配结构来看, 约78%的项目和46%的资金投向框架基金行动领域1 (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恢复、土地/海洋利用与空间规划)。在全球符合框架基金资助条件的生物多样性大国中, 中国是少数尚未获得框架基金项目支持的国家之一。目前, 2025年8月框架基金已启动第二期规划, 资金规模为1.618亿美元。基于此, 本文从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缔约方角度提出创新多元化资源调动机制、强化变革性转型项目支持、增进资金机制间协同联动的建议; 从发展中国家与生物多样性大国角度提出谋划综合性、高示范性的大型项目、统筹国内申报并完善关键文件与方法学的建议; 从中国作为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(以下简称“昆明基金”)发起方角度, 提出明确昆明基金差异化战略定位、赋能昆明基金能力建设、完善治理与公开透明等建议。希望通过上述建议, 为中国深化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、进一步提升制度性影响力、促进《昆蒙框架》目标实现提供参考。